荷兰
国名:荷兰王国 (The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

国旗: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3∶2。自上而下由红、白、蓝三个平行相等的横长方形相连而成。蓝色表示国家面临海洋,象征人民的幸福;白色象征自由、平等、民主,还代表人民纯朴的性格特征;红色代表革命胜利。
国徽:即奥伦治·拿骚王室的王徽。为斗篷式。顶端带王冠的斗篷中有一盾徽,蓝色盾面上有一只头戴三叶状王冠的狮子,一爪握着银色罗马剑,一爪抓着一捆箭,象征团结就是力量。盾徽上面有一顶王冠,两侧各有一只狮子,下边的蓝色饰带上写着威廉大公的一句格言“坚持不懈”。
纪念日:5月4日(1945年5月4日占领荷兰的法西斯德军在瓦格宁根签署投降书,被定为荷兰“纪念日”)
国花:郁金香
国鸟:琵鹭
国石:钻石
国家政要:女王贝娅特丽克丝·威廉明娜·阿姆加德 (Beatrix Wilhelmina Armgard) ,1980年4月登基继位。首相扬·彼得·巴尔克嫩德 (Jan Peter Balkenende) ,2003年5月就任,2007年2月再次就任。

鹿特丹附近的风车群。荷兰一半以上的土地低于海平面,1/3的面积仅高出海平面1米。为了围海造田,扩大生存空间,荷兰人于1229年发明了风车,最多的时候,全国有9000座风车。随着科技的发展,风车逐渐“退役”,但大部分风车被完整地保存下来,以吸引游客。

自然地理:41528平方公里,位于欧洲西部,东面与德国为邻,南接比利时。西、北濒临北海,地处莱茵河、马斯河和斯凯尔特河三角洲,海岸线长1075公里。
人口:1634万(截至2006年8月),90%以上为荷兰族,此外还有弗里斯族。官方语言为荷兰语,弗里斯兰省讲弗里斯语。居民31%信奉天主教,21%信奉基督教。
首都:阿姆斯特丹(Amsterdam)有人口73. 5万(2003年);政府所在地:海牙(The Hague) ,人口45.8万(2003年)。
行政区划:全国划分为12个省,省下设489个市镇(2003年)。各省名称如下:格罗宁根、弗里斯兰、德伦特、欧弗艾塞尔、格尔德兰、乌特勒支、北荷兰、南荷兰、西兰、北布拉邦、林堡、弗雷佛兰。
政治:1814年3月29日颁布宪法,1848年修改宪法,规定荷兰是世袭君主立宪王国。立法权属国王和议会,行政权属国王和内阁。枢密院为最高国务协商机构,主席为女王本人,其他成员由女王任命。议会由一院和二院组成。二院拥有立法权;一院有权同意或拒绝批准法案,但不能提出或修改法案。
经济:荷兰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西方十大经济强国之一。荷自然资源相对贫乏,但天然气储量丰富,2001年开采天然气约743亿立方米,自给有余,还能出口。荷工业发达,主要工业部门有食品加工、石油化工、冶金、机械制造、电子、钢铁、造船、印刷、钻石加工等,近20年来重视发展空间、微电子、生物工程等高技术产业,传统工业主要是造船、冶金等。鹿特丹是欧洲最大的炼油中心。荷是世界主要造船国家之一。荷兰的农业也发达,是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荷兰人利用不适于耕种的土地因地制宜发展畜牧业,现已达人均一头牛、一头猪,跻身于世界畜牧业最发达国家的行列。他们在沙质地上种植马铃薯,并发展薯类加工,世界种薯贸易量的一半以上从这里输出。花卉是荷兰的支柱性产业。全国共有1.1亿平方米的温室用于种植鲜花和蔬菜,因而享有“欧洲花园”的美称。荷兰把美丽送到世界各个角落,花卉出口占国际花卉市场的40%-50%。荷金融服务和保险业、旅游业发达。
交通运输:荷兰陆、海、空运输均十分发达。境内河流纵横,水路四通八达。素有“北方威尼斯”之称的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有大小水道160多条,桥梁1000多座。位于莱茵河与马斯河出海口的鹿特丹港是世界第一大港。阿姆斯特丹机场是荷兰和欧洲主要航空港之一,曾多次获世界最佳机场称号。荷兰人充分利用这一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发展交通运输业,其陆海空各类运输占欧盟交通市场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外交:荷兰为欧盟和北约成员国。对外政策以欧洲为重点,同时强调美国在欧洲的存在是欧洲安全与稳定的重要保证。主张在加强北约的同时,西欧国家制订共同外交、安全政策以加强北约的欧洲安全支柱。
2003年9月10日,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新任大使薛捍勤女士向荷兰女王递交国书后,乘王室提供的金色马车返回使馆。根据当地风俗,每逢大使递交国书,荷兰女王将委派内侍在骑兵卫队的护送下,引领金色和黑色马车各一辆到使馆迎接大使和参赞。递交国书后,再以同种方式送回使馆。
与中国关系:中国与荷兰的人员和经济交往可追溯到17世纪初。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投资环境的日益改善,中荷经贸关系有了较大发展。双方政府先后签订了包括海运、航空、经济、技术、文化在内的多种双边协定和协议。荷兰也是最早承认中国的西方国家之一。1954年11月19日与中国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1972年5月18日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1981年5月5日降格为代办级,1984年2月1日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2004年4月,首相巴尔克嫩德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2004年12月,温家宝总理对荷兰进行正式访问。1994年,北京与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结为友好城市。近年来两国友好交往增加,经贸关系也有较大发展,双方政府先后签订了包括海运、航空、经济、技术、文化在内的一系列双边协定和协议。
福利:
荷兰政府实行免费教育,对教育的总投入达国民预算的20%左右,并有独立的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各高校及其课程进行考核评估,保证了教学质量。荷兰政府还为移民家庭的子女提供每年达6000欧元的高额补贴(包含公共交通补贴)。
其次,荷兰的移民法对移民子女同样适用。如果子女在荷兰5年后,同样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或规划入籍,其就业前景完全得到改变。
再次,荷兰的经济形势一直处于欧洲的领先地位,失业率为全欧最低。“从摇篮到老年”就是荷兰现行高福利政策的写照,为社会安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移民荷兰后,移民者及其配偶和子女将享受与荷兰本国人相同的荷兰政府津贴,国民医疗保险、失业救济及退休养老金制度保证了平安稳定的生活。
荷兰有世界上最吸引人的休假制度,只要是全职雇员,每年都可享受至少24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有些公司的假期甚至长达27—28天。此外,弹性工作制还为员工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比如,周一这一天,很多商店、小企业一般上午11时,甚至下午1时才开始营业,员工可以在尽情地享受一个周末后再睡个懒觉;再比如,荷兰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为38—40小时,有些公司允许员工每天加个班为自己攒出一个休息日。最为科学的是大部分企业都雇佣非全职员工,这特别适合年轻妈妈,每周工作2—3天,既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又不完全脱离社会,还能获得经济收入。非全职员工也可按比例享受带薪年假。
荷兰人的年假可以分多次休,很多企业还发放专门的度假津贴。有些公司的老板甚至愿意出钱让员工赶快去休假,以便他们能时时保持精神饱满的工作状态。
休假对荷兰人来说真的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每年从4月的复活节开始,员工们就陆陆续续地安排休假了,到七八月份更是达到高峰,从政府机关到大小企业,员工开始轮休,一些小商店、小餐馆干脆关门,一家大小或乘飞机、或开卡宾车(宿营车),欢天喜地地奔向各个度假胜地。也有些人假期就待在家里,收拾收拾花园,晒晒太阳,享受家庭生活的乐趣。
荷兰人把休假看得比赚钱还重要
除了带薪年假,不少企业还给员工一些非常人性化的额外假期。比如:结婚2天,结婚纪念日1天,妻子生产4天(给丈夫),配偶或近亲去世4天,搬家2天(12个月内可申请一次),领养小孩1—5天,从国外领养小孩1—31天,等等。
FNV是荷兰最大的工会联盟,代表120万会员的利益,一贯积极为雇员争取权益,让他们有更多的自由。例如员工加班必须基于自愿;暂时无法休假的员工可以将假期积攒起来;可以“卖掉”假期“投资”养老保险以及换取其它福利等等。
荷兰的工伤概念非常宽泛
除了休假制度,荷兰政府还从立法的角度给予雇员多方面的权益保证。从1998年起,每个企业都必须聘请医疗顾问,负责检查和监督雇主为员工提供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工作场所及相应设备。像办公家具的尺寸,椅子的角度,电脑与人的距离等等,都有详细规定。员工不可以在电脑前连续工作6小时以上,每工作2 小时必须休息10分钟等。荷兰人对于“工伤”的理解也与中国不同。在荷兰,除了肢体重复性劳损算工伤外,因工作压力过大而引起的抑郁、焦虑、烦躁、失眠等心理疾病都可以算工伤。生病的员工可以在家休息,也可要求雇主进行内部工作调整及改善工作条件等。如果因此而完全无法工作,第一年的休养期,雇主要继续向员工支付全额工资,一年后,经医疗机构评估,如果员工身体仍然无法适应工作要求,则可进入社会福利系统,领取生病前工资额的70%。
当然,与宽松的休假制度和人性化的法律规定相对应的,是荷兰人紧张的工作状态和自觉的工作态度。工作日的每一分钟他们都百分之百地用在工作上,很少人浮于事。例如荷兰税务局负责外交退税工作的只有两个人,要办理驻荷兰所有外交机构和外交人员因公因私的免税和退税事项,工作时真是忙得抬不起头,他们的确需要休假来调整自己。正是这种有张有驰的工作和休假制度,令荷兰创造出世界最高的劳动生产率,也创造出丰富多彩的休闲生活。


